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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回复

2021-04-27 15:38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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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自然资建复〔2021〕3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李泳坪等四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出津澧新城中北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乡规划。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津澧融城工作的统一部署,原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津澧新城总体规划(2016-2030)》,规划成果于 2018年7月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湘政函〔2018〕67号)。

根据规划,津澧新城定位为湘鄂边及澧水流域中心城市、常德市域副中心,产城融合的现代宜居新城。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一主两副三轴四板块”的空间结构。“一主”指津澧新城中心区,“两副”指澧县城区中心、津市城区中心两个副中心,“三轴”指区域衔接发展轴、融城发展轴、澧水景观轴三条轴线,“四板块”指津澧新城中心区、津市城区、澧县城区、南部产业区四个板块。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全面对接津澧融城战略,按照“一主两副三轴四板块”的城市空间结构,加快津市澧县两地在城市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治理等方面的一体化。进一步优化城镇体系结构,城镇工矿用地按照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的原则向融城重点区域集中,同时为重点乡镇预留发展空间。到2020年,津市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38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75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985.31公顷以内。澧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13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373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353.95公顷以内,相比于2016年修订前,澧县和津市共增加了1.5平方公里的城镇用地指标,用于支持其津澧新城的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

(三)永久基本农田。经套合津澧新城总体规划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津澧新城中北部地区永久基本农田全部集中在澧县境内津澧大道以北,澹水以南的区域,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274公顷。

二、下一步工作

(一)政策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做到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城镇开发边界要避让重要生态功能,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耕地保护一张图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44号)要求,着力解决好耕地、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与布局,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等重大问题。市县两级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编制和规划调整、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内容,应先报经自然资源部同意。

(二)工作计划

1.认真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10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和耕地保护一张图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44号)要求,以“三调”成果为底图底数,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对城镇开发边界内所有耕地进行统筹安排,逐块明确是否占用,确需占用的,必须拟定占补平衡和补充耕地选址方案,确保现有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要将津澧新城中北部区域的永久基本农田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则需在澧县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编制中,做好调出永久基本农田的论证及补划方案,再报自然资源部审查。未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的,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予审批。

2.启动编制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为统筹澧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格局,促进澧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加强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对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等文件的要求,全面启动《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双评价”、“双评估”以及总体规划招投标、现状调研和规划大纲初步成果等工作。相继启动了国土空间发展与战略定位、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历史保护与文化传承等多项专题研究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完成《澧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编制工作,实现“多规合一”的总体目标,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控方式。

3.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城镇开发边界,是指一定规划期限内城镇集中连片开发建设地区的边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是控制城市无序蔓延的重要措施。澧县城镇模拟开发边界尚属阶段性成果,根据该成果,澧县中心城区开发边界规模为6082.37公顷,其中集中建设区4115.83公顷,弹性发展区721.8公顷,特别用途区1244.75公顷,津澧新城中北部的永久基本农田被部分划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面积为251公顷。

综上所述,调出津澧新城中北部永久基本农田,澧县人民要遵循国家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在耕地保护专项规划中统筹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永久基本农田的调整与补划方案。我们将会同澧县人民政府,按程序逐级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审查。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3日

签 发 人:陈爱喜                   联 系 人:帅冰青

联系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36-71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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