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余明春同志任职的通知
(常国土资人发[2016]10号)
各县市区(管理区)国土资源局,涔澹农场、贺家山原种场国土办,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经研究,同意:
余明春同志任澧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