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徐兴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国土资人发〔2016〕19号
各县市区(管理区)国土资源局,涔澹农场、贺家山原种场国土办,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经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提名,津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徐兴勇同志任津市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免去左宜方同志的津市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