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李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国土资人发〔2016〕25号
各县市区(管理区)国土资源局,涔澹农场、贺家山原种场国土办,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国土资源储备中心、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
经研究,同意:
李直同志任市征地拆迁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聂双斌同志任桃源县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彭德智同志任桃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席方文同志任汉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清孝同志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双巨新同志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