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余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常国土资人发〔2016〕33号
各县市区(管理区)国土资源局,涔澹农场、贺家山原种场国土办,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余峰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桃花源分局副局长;
李惟罡同志任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