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国土资人发〔2017〕14号
各县市区(管理区)国土资源局,涔澹农场、贺家山原种场国土办,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
舒敏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国土资源局德山分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昌志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德山分局主任科员;
雷慧军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鼎城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局局长;
免去严武同志的市国土资源局鼎城区分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局局长职务;
吴代军同志任鼎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蒯建英同志不再担任鼎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职务;
陈书先同志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主任;
曾立志同志任汉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
石小平同志任临澧县征地拆迁管理处主任(试用一年);
周美如同志任西湖管理区国土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