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国土资党发〔2017〕13号
各县市区(管理区)国土资源局党组(党支部),涔澹农场、贺家山原种场国土办党支部,直属各分局党组,直属各党支部:
经研究,同意:
余明春同志任澧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试用一年),免去其澧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谭传东同志的澧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职务;
李大勇同志任汉寿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试用一年);
严武同志任鼎城区征地拆迁管理处党支部书记;
免去雷慧军同志的鼎城区征地拆迁管理处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吴代军同志的鼎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