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主要从事土地开发整理及相关活动,即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主要工作任务
(一)、负责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二)、负责组织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立项、申报、资料审查和工程验收。
(三)、负责对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市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
(四)、负责参与国家、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资金的拨付管理,负责管理和使用市本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资金。
(五)、负责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承担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宣传、经验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经市编委核定的正式人员编制14名,临聘人员2名,中心下设综合科、项目科、资金管理科,不含下属单位和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中心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也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不包含下属二级单位)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4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4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44.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4.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2.84万元,
其中:人员支出8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 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1.71万元,是
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专项商品服务支出21.7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整理、国土开发整治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基本运行经费:2016年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84万元,较2015年预算增加6.35万元,增长5.45%。(单位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用6.5万元),公务接待费 16.6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三公”经费下降3.85 万元,主要是公车运行费用比上年有所减少,下降14.3 %,主要是今年的项目比往年少,下县检查的次数相应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