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按照市政府授权,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及城市建设规划和城区土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储备计划;负责承办市区范围内的无主地,由政府代征的土地,依法没收、收回的土地和其他依法应进入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的收购、储备和出让的有关工作;依照法律、法规负责承办收回、收购土地的前期开发及预出让土地使用权工作;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运作与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国土资源储备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下设综合科、财务科、工程科、储备科,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中心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本单位无其他下属机构)。收入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既包括基本支出,也包括土地推介及融资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18.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7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1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73万元,土地推介及融资项目支出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7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8.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考核奖、社会保障缴费、临时工作人员经费等;公用经费5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费等。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土地推介及融资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招商、土地宣传和推介等方面。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40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9.10万元,下降15.29%。(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公车运行费1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9.4万元,下降37.01%。其减少原因为公车运行费减少3.5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