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的主要职责是对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制定和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进行监督检查,直接查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重大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按规定职责和程序配合纪检、监察这、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或部门,依法追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治安责任、刑事责任,依法实施国土资源违法行政处罚的执行;拟定全市国土资源监察有关规章制度和防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政策性措施,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对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察系统人员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部门预算只包括本单位部门预算,下设综合科、监督审理科、执法监察一科、执法监察二科,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本单位无其他下属机构)。收入即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8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71元项目支出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84.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71万元, 项目支出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5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务拨款收入284.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4.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考核奖、社会保障缴费、临时工作人员经费等支出;公用经费66.15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务车辆运行费、工会经费、党建经费、老于经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9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50万元,是指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卫片执法检查、遥感监测、测绘、督导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预算66.15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7.35万元,下降1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本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量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33万元,下降40%。其减少原因为2016年公务车辆改革明显减少公务车辆运行费,实行公务卡后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费标准。
附件: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