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规划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6-02-19 18:00 来源:常德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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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城乡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负责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工作。

2、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相关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城乡规划的审核和报批。

3、负责组织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行政辖区内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

5、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旅游规划等的审查。

6、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管理;参与城市勘测;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有关城市规划档案的管理,指导县(市、管理区)城市规划档案工作。

7、指导县(市、管理区)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参与县(市、管理区)范围内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建设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

8、负责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县(市、管理区)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9、研究和推广城乡规划先进技术,负责城乡规划行业管理和组织规划管理人员和建设项目规划业务人员培训。

10、负责鼎城区除城市规划区外的乡、镇规划管理工作,对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及占用农用地的村民住宅建设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1、牵头组织城市规划区江北城区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私人自建住宅除外)的竣工联合验收。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常德市规划局成立于2001年,前身为1988年撤区建市时组建的常德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副处级),1994年升格后改为常德市城市规划局(正处级),2001年更为现名后成为市政府工作局,是全市和村镇规划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8个,即规划一科、规划二科、综合技术科、法制科、办公室、人事科、行政许可办、财务科;派出机构4个,即鼎城分局、武陵分局、柳叶分局、桃花源分局;事业单位5个,即城镇办、管线办、监察支队、研究中心、规划展示馆。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含5个下属单位:常德市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常德市规划研究中心、常德市规划武陵分局、常德市规划鼎城分局、常德市规划柳叶分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纳入预算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166.1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91.19万元,其中纳入预算非税收入拨款27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166.1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64.3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906.00万元,住房保障95.82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6.1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727.50万元,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38.6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6年局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5万元,较2015年预算减少44.6万元,下降8.03%。(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含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常德市规划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3万元(公车运行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63万元,下降27.88%。其减少原因为公务接待费用减少18万,因公出国费用减少1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35万。

 2016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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