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的主要职责是对市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制定和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进行监督检查,直接查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重大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按规定职责和程序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或部门,依法追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治安责任、刑事责任,依法实施国土资源违法行政处罚的执行;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对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察系统人员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部门预算只包括本单位部门预算,下设综合科、监督审理科、执法监察一科、执法监察二科,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支队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等;支出包括保障支队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23.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3.38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38.67万元,增长13.6%,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养老保险费用及职业年金的增加。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32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38万元, 项目支出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50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38.67万元,增长13.6%,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38.6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的增加、养老保险费用及职业年金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3.3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奖、退休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临时工作人员经费等支出;公用经费66.3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务交通费、工会经费、党建经费、老干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项目支出: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2017年年初预算50万元,是指卫片执法检查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卫片执法检查、遥感监测、测绘、督导、迎检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3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为党建经费等略有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8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6万元,下降12%。其减少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等。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无公务车辆。
七、名词解释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