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系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下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市不动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我市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江北城区(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下同)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协助农业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统一登记工作,按规定做好过渡期后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确权及权属争议调处的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相关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登记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工作;保管不动产登记档案;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五)承担江北城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等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市范围内矿业权的转让、抵押、终止等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组织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进场交易工作。
(八)负责区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指导。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不动登记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本中心的预算,下设综合科、权籍调查科、受理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登记三科、登记四科、督查科、登记纠纷调处科、档案信息科十个科室,我中心无下属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本中心的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收入只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本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不动产登记、非税征收成本等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5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4.81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去年增加340.23万元,增长82%,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0.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原市国土资源交易和登记服务中心与产权、林业三家单位整合成一家单位,登记职责整合后工作及相应支出随之增加,与上年比较没有实际意义。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54.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6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16.74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340.23万元,增长8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42.9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52.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后,人员增加,在编人员从16人增加至44人;二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单位负责为在编人员缴纳20%的养老保险;三是非税收入增加导致征收成本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4.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4.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1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7.88万元(基本工资103.41万元、津贴补贴0.34万元、绩效工资90.08万元、绩效考核奖61.5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5.5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23万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0.29万元、退休人员津补贴0.30万元、生活补助3万元、住房公积金30.64万元);公用经费1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8万元、印刷费10万元、差旅费5万元、会议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工会经费2.33万元、福利费4.85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老干经费0.2万元、党建经费3.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4万元。
2.项目支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其中不动产登记经费21.18万元,包括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维护费12.93万元、电脑CA证书安装及维护费2.25万元、聘请律师顾问咨询费6万元;非税征收成本97.5万元,主要用于与取得该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为保证完成征收工作所必须的相关支出;临聘人员定额经费31.32万元,用于临聘人员的工资、劳务公司代理费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招拍挂前后期工作经费150万元,主要用于与招拍挂前后期工作相关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17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7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52.3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为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原市国土资源交易和登记服务中心和产权、林业三家单位整合成一家单位,在编人员由16人增加至44人,导致2017年单位运行经费增长。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公”经费预算7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5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8.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29.7万元,增长60%。其增加原因为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责整合,几家相关单位人员和工作整合在一起形成一家新单位,工作任务大大增加,和去年进行比较没有实际性的意义。
3.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0台。
七、名词解释
1、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