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规划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8-07-24 15:01 来源: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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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城乡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负责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工作。

2、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相关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城乡规划的审核和报批。

3、负责组织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行政辖区内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

5、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旅游规划等的审查。

6、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管理;参与城市勘测;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有关城市规划档案的管理,指导县(市、管理区)城市规划档案工作。

7、指导县(市、管理区)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参与县(市、管理区)范围内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建设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

8、负责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县(市、管理区)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9、研究和推广城乡规划先进技术,负责城乡规划行业管理和组织规划管理人员和建设项目规划业务人员培训。

10、负责鼎城区除城市规划区外的乡、镇规划管理工作,对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及占用农用地的村民住宅建设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1、牵头组织城市规划区江北城区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私人自建住宅除外)的竣工联合验收。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常德市规划局成立于2001年,前身为1988年撤区建市时组建的常德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副处级),1994年升格后改为常德市城市规划局(正处级),2001年更为现名后成为市政府工作局,是全市和村镇规划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8个,即规划一科、规划二科、综合技术科、法制科、办公室、人事科、行政许可办、财务科;派出机构4个,即鼎城分局、武陵分局、柳叶分局、桃花源分局;事业单位5个,即城镇办、管线办、监察支队、研究中心、规划展示馆。

二、常德市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常德市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收入3399.98万元。比上年减少11.18%。支出3775.45万元,比去年减少14.48%。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决算数3399.9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3.73万元,占总收入的95.7%,其他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146.25万元,占总收入的4.3%。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决算数377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593.18万元95.17%。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182.27万元,占本年支出4.83%。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399.98万元,比上年减少7.46%,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3593.18万元,比上年减少11.63%,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593.18万元,比上年增加11.63%。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0.19%;城乡社区支出3245.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3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6.41%;住房保障支出110.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0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3593.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3.53%。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734.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36%;项目支出决算数1858.2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39.4%。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提标、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奖、综合治理奖规划配套费收入征收奖励、规划配套费返还等。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基本支出1734.8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8.2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442.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7%,日常公用经费29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3%。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7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3.03%,比上年减少22.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4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82%,比上年减少27.05%;公务接待费支出17.5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9.86%,比上年减少3.94%。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我局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出国(境)费用严格按预算及审批程序执行,不符合规定一律不予报销。2017年没有购置新车,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13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140批次,2193人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96万元,比上年减少30.02%。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印刷费、维修维护费等加强管理逐步规范。二是三公经费严格控制,无规定、无标准、无审批的一律不得报销。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63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按照常财办函【2018】3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根据《常德市规划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分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和任务。内部管理控制更加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更加健全,预算资金支出合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执行到位。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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