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2-02 09:34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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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分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原常德市国土资源局职能职责(因市三定法案未确定):  

(1)承担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战略,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管理办法。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指导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重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国土资源配置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市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国家、省重大土地专项调查,指导全市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全市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  

(8)承担规范土地、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统一管理全市测绘市场,规范测绘市场行为,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核登记。  

(10)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指导全市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监督地方地质勘查项目和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实施,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指导、协调、监管全市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监督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草案编制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测绘工作。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依法审查测绘单位的等级资质,管理测绘任务登记;依法审查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常测绘的事项;依法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16)管理市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根据授权审核发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常德市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市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原规划局职能职责(因市三定法案未确定):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城乡发展的方向和目标,负责城乡规划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工作。

(2)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责任。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相关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城乡规划的审核和报批。

(3)负责组织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行政辖区内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和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管理。

(5)参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旅游规划等的审查。

(6)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管理;参与城市勘测;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有关城市规划档案的管理,指导县(市、管理区)城市规划档案工作。

(7)指导县(市、管理区)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参与县(市、管理区)范围内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建设项目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查。

(8)负责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县(市、管理区)规划执法监察工作。

(9)研究和推广城乡规划先进技术,负责城乡规划行业管理和组织规划管理人员和建设项目规划业务人员培训。

(10)负责鼎城区除城市规划区外的乡、镇规划管理工作,对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及占用农用地的村民住宅建设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1)牵头组织城市规划区江北城区和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私人自建住宅除外)的竣工联合验收。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原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内设15个行政科室(下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法制科、信访科、综合规划科、地籍管理科、耕地保护科、地产管理科、建设用地科、矿产管理科、地质环境与矿产资源储量科、测绘管理科、行政许可办公室、机关党委)、2个直属事业单位(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4个直属分局(武陵、德山、柳叶湖、桃花源),管理6个副处级行政事业单位(执法监察支队、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征地拆迁管理处、规划测绘院、不动产登记中心)。

原规划局机构设置:

常德市规划局成立于2001年,前身为1988年撤区建市时组建的常德市城市规划管理处(副处级),1994年升格后改为常德市城市规划局(正处级),2001年更为现名后成为市政府工作局,是全市和村镇规划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规划一科、规划二科、综合技术科、法制科、办公室、人事科、行政许可办、城镇办、管线办、财务科;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常财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我局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含原国土资源局和原规划局)、规划展示馆、执法监察支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征地拆迁管理处、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武陵分局、国土资源德山分局、国土资源柳叶湖分局、国土资源桃花源分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

2019年所有收入、支出及专项资金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矿产资源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管理员和乡村规划协理员经费、争资及项目前期经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不动产登记经费、聘用人员工资、调研培训费、办案经费、征收成本等专项资金等;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9,635.54万元。

1.收入预算。2019年收入预算9,63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35.54万元,占100%(经费拨款8,259.08万元,占85.71%;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376.46万元,占14.2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占0%。2019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84.28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市国土资源桃花源分局1个预算单位费用;二是工资福利支出刚性支出增加。

2.支出预算。2019年支出预算9,63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4.89万元,占73.42%;项目支出2,560.65万元,占26.58%。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7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8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80.92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84.28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一方面新增市国土资源桃花源分局1个预算单位费用;二是工资福利刚性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35.5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77万元,占4.4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55万元,占52.46%;住房保障支出474.85万元,占4.93%;城乡社区支出3680.92万元,占38.2%。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384.28万元,增长4.15%,其中人员经费增加589.9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缴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32.0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74.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25.6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贴;公用经费1349.24万元,包括:公务费、物业管理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业务支出等等。

2.项目支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60.6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2,468.25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管理员和乡村规划协理员经费、争资及项目前期经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不动产登记经费、聘用人员工资、调研培训费、办案经费、征收成本等专项资金等方面;矿产资源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92.4万元,主要用于 “两权价款”出让前期准备工作、矿产资源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362.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57.82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186.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33.3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12.15万元,增长3.47%。其增加原因一是新增市国土资源局桃花源分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较上年预算指标增加10万元;二是增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4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6.34万元,增长2.77%。其原因为运行成本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4.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3.9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3台,其中:公务车辆7台,行政执法车辆5台,应急专用车辆1台,其他车辆1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45.06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5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2019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35.54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4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暧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公开表(汇总)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2月2日

附件: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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