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系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市不动登记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起草我市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江北城区(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下同)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协助农业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统一登记工作,按规定做好过渡期后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有关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确权及权属争议调处的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相关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登记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工作;保管不动产登记档案;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五)承担江北城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等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市范围内矿业权的转让、抵押、终止等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组织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进场交易工作。
(八)负责区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指导。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不动登记中心内设科室10个,所属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科、权籍调查科、受理科、登记一科、登记二科、登记三科、登记四科、督查科、登记纠纷调处科、档案信息科。
所属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即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单位的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窗口建设经费、不动产登记经费、非税收入征收成本;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2021年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25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6.75万元,占100%(经费拨款704.75万元,占56.0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52万元,占43.92%)。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70.5万元,增长5.94%,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7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4人人员经费增加,绩效考核奖提高标准,导致工资福利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25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75万元,占56.79%;项目支出543万元,占43.21%。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0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50.22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0.5万元,增5.94%,主要是新招4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绩效考核奖提高标准。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6.7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64.33万元,占4.32%;住房保障支出52.07万元,占4.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50.22万元,占91.5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70.5万元,增长5.94%,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70.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新招4人,绩效考核奖提高标准,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1.8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121.9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3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543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经费、非税征收成本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21.9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9万元,增长8.84%。其增加原因为新招4人,物业管理费和人员经费增加9.9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26.09%。减少原因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应疫情防控要求,业务交流学习的机会大大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1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6.75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3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