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2-05 08:58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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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1、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上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依法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办法,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市级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工作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数据的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

(十三)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的实施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许可。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牵头组织建设工程的限时联合验收。负责权限内城乡规划设计资质管理。

(十五)承办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事宜;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检查各类建设项目土地利用实施情况。

(十六)根据市委授权,对市以下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承担相关控违拆违考核任务。

(十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民政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和行政区划图。

2.与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相关防护标准,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方面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3)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相关工作规范,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工作规范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相关防护标准,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5)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科室24个,所属事业单位5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法制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信访科、自然资源督察协调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测绘科、地理信息管理科、征地拆迁管理科、直属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规划研究中心、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地环监测站、城镇办、管线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常德市规划展示馆、常德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常德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常德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武陵区自然资源局、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桃花源分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归口管理使用的矿产资源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争资及项目前期经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支出、土地出让金征收经费、征地拆迁工作经费、不动产登记经费、征收成本、控违拆违奖补资金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1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8,348.4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48.43万元(经费拨款11,260.43

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0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7,547.61 万元,增长69.88%,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922.66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刚性支出增大;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5,624.95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专项收支预算并入部门预算,增大预算盘子。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8,34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4.43 万元,项目支出10,744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34.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978.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8.86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7,547.61万元,增长69.88%,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7,037.4万元,原因一是新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支出、土地出让金征收经费、市级石煤矿山关停退款及奖补资金等重大项目支出;二是征地拆迁专项和专项维护经费及征收成本支出数额都有不同程度提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348.4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52万元,占4.61%;城乡社区支出2,034.2万元,占11.0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978.85万元,占81.64%;住房保障支出488.86万元,占2.6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增加7,547.61万元,增长69.88%,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7,037.4万元,原因一是新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支出、土地出让金征收经费、市级石煤矿山关停退款及奖补资金等重大项目支出;二是征地拆迁专项和专项维护经费及征收成本支出数额都有不同程度提高。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0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63.2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41.17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44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0,104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支出、土地出让金征收经费、市级石煤矿山关停退款及奖补资金、征地拆迁专项、专项维护经费、征收成本等方面;事业发展专项考核奖励资金640万元,主要用于控违拆违考核奖励。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34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83万元,下降2.25%。其减少原因是因为严格执行党的八项规定,压减了各项支出指标。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4.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2.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182.8万元,下降49.82%。其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69.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2.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66.9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台,其中:公务车辆10台,行政执法车辆5台,其他车辆4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48.43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44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常德市自规局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1)(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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