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常德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常德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是对市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制定和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进行监督检查,直接查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重大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按规定职责和程序配合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或部门,依法追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和治安责任、刑事责任,依法实施国土资源违法行政处罚的执行;负责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对区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法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察系统人员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原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4个,所属事业单位0个,全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科、监督审理科、执法监察一科、执法监察二科。
所属事业单位无。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即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本级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使用的大要案办案经费专项资金;主要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1年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收入预算数48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2.59万元(经费拨款482.59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31.9万元,增长7%,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3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等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支出预算数48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59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96.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78万元。2021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31.9万元,增长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3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2.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9万元,占11.8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96.62万元,占82.15%;住房保障支出28.78万元,占6%。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增加31.9万元,增长7%,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34.5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及物业管理费等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79.9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
(二)项目支出: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45万元,主要用于大要案办案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58.4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13万元,减少25%。其增加原因为严格支出,过紧日子。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2%。其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
(三)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专用设备)1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2.59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2.59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