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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批复表)
2、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分科目)
3、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7、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8、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表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5、部门专项业务经费支出情况表(批复表)
16、项目预算支出明细表(批复表)
17、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上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评价工作。
3、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负责辖区内集体土地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及颁证工作。承担不动产权籍调查、权属性质地类认定及权属争议调处。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开展有关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及信息查询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依法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协助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办法。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5、负责建立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协助编制并监督实施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协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红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辖区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协助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6、负责统筹辖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协助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统筹辖区内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修复治理。承担辖区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区级重大备选项目。
7、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协助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指导辖区内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8、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工作规范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9、负责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的实施管理。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负责辖区内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许可。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参与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
10、负责辖区内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查处辖区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各类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对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贯彻执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部门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室、法制股(信访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征地拆迁管理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建筑工程规划管理股、不动产登记办公室。派驻机构包括白鹤镇自然资源所、柳叶湖街道自然资源所、七里桥街道自然资源所。二级机构包括征地拆迁所、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的收入、支出,分局没有专项资金安排,不含下属单位预算收支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1.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7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9.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7万元。
2.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79.09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79.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9.0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2.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60.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生活补助。
2.项目支出: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6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单位运行经费。2021年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0.53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了127.3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1年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没有“三公”经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柳叶湖分局没有占有资产。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