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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回复

2024-05-22 16:09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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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自然资建复〔2024〕20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邓丕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分拣场重新选址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节能减排、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实际举措,具有巨大的社会、环保价值。我局高度重视,多次现场踏勘和研究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分拣场选址的问题。

一、武陵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分拣场发展现状

您提案中提到的河洑镇临时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分拣场系2018年应对垃圾分类考核任务临时租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位于柳叶大道和桃花源路交汇处西北角,受用地限制等原因,基本是露天作业,噪音、空气污染较严重。2023年9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了其生态环境问题,并转办《湘环督常(2023)0006号》信访举报件,要求限期整改达标。

二、坚持规划先行,加强规划统筹

(一)省里有文件

《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湘建建〔2024〕9号)文件要求,各地应当科学预估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产生量,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牵头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专项规划要涵盖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二)市里有部署

常德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已列入我市制定的《常德市市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目录清单》,目前该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正在有序开展,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按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规划编制。

常德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并经市政府审批后,我局将按照专项规划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建筑垃圾堆放的选址位置,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尽可能实现就地处理、就地就近回用,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成本,满足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要求。

三、认真研究比选,初步拟定选址方案

根据市领导对《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的批示精神,我市应建立建筑垃圾跨行政区域协同处置机制,推进处置设施的共建共享。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分拣场重新选址的问题,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历时半年,先后在武陵区芦山、丹洲、武陵工业园、高新区、经开区等多处实地踏勘,提出了十多个拟选址方案,因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发展需求、运输交通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大部分选址方案难以落地。按照工业用地项目应符合“工业用地进园区”要求,从环保督察整改时限要求、节约集约土地利用、整合全市建筑垃圾处置资源等因素综合考虑,经认真研究比选,已初步拟定2个选址方案,规划用地面积约20亩,方案一位于高新区石板滩镇沅澧快速干线东边,现海盛建材厂区院内;方案二位于常德经开区三一路以南、长冲路以东;拟选址方案已报市政府,待市政府研究决定后,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四、切实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开辟该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加快业务办理数据“一站式”审查,依法依规全面压缩审批和办结期限,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放管服”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2日

签 发 人:宋磊                     联 系 人:李志泽

联系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830736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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