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自然资建复〔2024〕17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翦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耕地恢复工作的方式方法的建议》收悉。经商桃源县人民政府,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耕地恢复任务的分解及工作推进
2022-2023年,各市州耕地恢复任务由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市根据各地恢复资源数量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缺口分解下达了各县市区(管理区)恢复任务,要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财政等相关部门,采取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和实地核实相结合方式,会同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年度耕地恢复选址,并结合选址地块自然资源禀赋进行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评估,充分征求土地权益人意愿,科学确定耕地恢复范围,稳妥推进恢复工作。桃源县在耕地恢复工作中按照“先易后难,尊重民意,稳妥有序,功能性恢复”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将所有恢复属性图斑任务下发至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充分征求土地权益人意愿,自行选取图斑进行恢复种植,优先恢复集中连片、地势平坦、施工容易、投入资金少、土地权属易调整的地块,逐步扩大至耕地恢复难度较大、投入资金较多的地块。
自2024年起,省级不再下达耕地恢复任务。各县市区(管理区)根据各自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缺口和用地需求,自主制订耕地恢复计划并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我局将按照《湖南省恢复耕地工作指南》,加强精准指导,稳妥推进耕地恢复工作,杜绝耕地恢复“简单化”“一刀切”问题。
二、关于耕地恢复工作的资金保障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在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支持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土地管理职责。2010年财政体制改革实行省直管县后,市本级不再承担实行省直管县的县(市)财政资金扶持责任,不再对县级经常性项目给予补助。为缓解耕地恢复资金压力,目前桃源县财政按照每亩700元的标准对乡镇(街道)进行耕地恢复奖补,耕地恢复工作完成后,财政部门会根据自然资源部门验收入库的面积,按标准进行补贴,2022-2023年安排了3407万元奖补资金。为确保恢复耕地长期稳定耕种,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将已恢复耕地纳入耕地地力补贴、农资补贴范畴,并对管护主体加强业务指导。
三、关于耕地保护政策宣传
我局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宣传工作,在耕地恢复工作过程中,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户外宣传屏、流动宣传车、微信抖音等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我局还组织拍摄录制了耕地保护系列情景短剧、常德丝弦耕地保护歌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桃源县也通过召开耕地保护工作会议、印发《耕地保护政策三十问》等资料、在视外桃源开设“自然资源”专栏、定制方言版本“老村长讲话”系列录音广播等方式开展了耕地保护宣传工作。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耕地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意识。
感谢您对耕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3日
签 发 人:宋磊 联 系 人:胡婉祺
联系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736-726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