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申请建设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具体位置见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我局现将该项目的总平面图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8日下午5:00止),你们对该项目总平面图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到我局反映;如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申请。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审批。
联 系 人:敖松 旷钧泽
联系电话:725540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址:zrzyhghj.changde.gov.cn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2日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_湖南文理学院东校区第二学生食堂水泥_总平面定位图_建总-0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