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自然资提复〔2023〕4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向继发、伍和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常德市建筑设备租赁集中经营市场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建筑钢管脚手架器材租赁及建筑起重设备租赁行业是建设领域两大重要行业。经调查,目前我市这两大行业确实存在零星不集中、仓储不配套、运输不便以及设备与建材翻新刷油容易引发周边环境污染等问题,中心城区尚未形成集中的建筑设备租赁经营市场。为提升城市品质,减少环境污染,推动行业的良性发展,我局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规划编制引领。我局牵头组织编制的《常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形成草案,目前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正在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依据该规划,我市中心城区划定商业商务区规模为2576.24公顷,划定物流仓储区规模为459.71公顷,着力推进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集约发展,坚持质量绩效导向,保障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空间。同时在今后编制相关区域产业规划和详细规划时,我局也将结合中心城区各组团功能布局相关规划定位,就此类建筑设备租赁集中经营市场用地的规划布局进行研究论证。
二是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结合建筑设备租赁经营市场的用地需求和特点,该类市场需较大的设备存放区域和材料堆场;具备能通行载重货车的道路网络,满足建筑器材设备运输的需求;且应适度避开居住区、生态风貌管控的中心地带。租赁集中经营市场项目属于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拍挂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在项目策划阶段,我局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商在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商业用地或物流仓储用地中选点,提出可行性意见;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强度,加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征地拆迁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安排专人跟踪管理征地报件,提高征地报件审批效率,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三是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在项目落地实施手续报建过程中,我局将开辟该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加快业务办理数据“一站式”审查,依法依规全面压缩审批和办结期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坚持从企业和群众所需、所忧、所盼出发,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确保惠民惠企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关于您提到的市江北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亩垃圾消纳场土地充分利用的问题。经调查,该地块位于青年路东延线和白龙路(规划)交汇处西北角,已于2011年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项目名称为常德市浮桥建筑渣土消纳场,用地面积约5.99公顷(89.85亩),目前已办理不动产登记为常德江北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用地。依据《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租赁集中经营市场不在该目录内,所以该类市场不能使用该地块;另外该地块内有岗武线(铁德线)220kv高压线自北侧向东南侧贯通,因建筑设备租赁经营市场涉及大型起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鉴于以上两点,我局认为该地块不能用作建筑设备租赁集中经营市场。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23日
签 发 人:张辉 联 系 人:李志泽
联系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887370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