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自然资提复〔2023〕1号A类
(此回复件公开)
王翔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空心房”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9年5月,我市印发了《常德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农村“空心房”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了增减挂钩和“空心房”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通过对农村废弃闲置的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农村生态大修复、建房大集中、面貌大提升、环境大改善、乡村大振兴。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全市实施增减挂钩项目116个,规模7.7万亩,拆除空心房2.69万栋,新修农村道路45万米,新修沟渠100万米。实施增减挂钩结出的累累硕果,不但解决了耕地保护“缺动力”、工业化城镇化 “缺土地”、新农村建设“缺资金”、城乡统筹 “缺抓手”、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缺平台”等一系列难点问题,也成为我市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1.您提出的“拆‘空心房’忽略对历史文物的保护”建议,确实是各地在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值得引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虽然《常德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农村“空心房”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对项目实施中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抢救和申报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相关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农房建设指导监管等工作,但实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门之间未按实施方案要求有效落实,工作中缺乏沟通,导致无法及时掌握“空心房”中的代表性建筑物资源。
今后为加强对于存在一定历史研究价值的“空心房”资源保护,在“空心房”整治过程将开展如下工作:一是建立前期沟通机制。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组织各区县 (市)文物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和申报工作。二是认定为历史建筑。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不可移动 文物认定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物政发〔2018〕5号)第七条相关规定,对于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需要满足一定要求。对于存在一定历史研究价值但尚未达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的“空心房”资源,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文物部门认定为历史建筑。此前文物部门曾多次配合住建部门开展了此类调查和申报工作,并于2021年6月,公布了14处建筑为首批常德市历史建筑。
2.您提出“拆‘空心房’应注重对环境卫生保护”的建议,我们非常认同,各地方政府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过程中已经充分考虑“空心房”拆除后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内容包括房屋拆除的安全保障措施、建筑垃圾的处理方式、外运填埋地点,并且将该项内容纳入项目预算范畴,资金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3. 您提出“拆‘空心房’应注重对资源的保护的利用”建议,也是我们项目实施的重点之一。我们实施的每一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暨农村“空心房”整治项目都编制了实施方案,在编制拆旧复垦方案时对项目区范围内的每个地块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规划,并全程贯穿生态环保理念,实施生态复垦措施,使复垦后的耕地达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目标。方案编制会充分征求项目所在村组意见,对项目相关政策和有关实施情况向当地群众进行了详细讲解,就复垦用途和工程内容充分征询了村民意见,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并签订土地复垦协议和复垦承诺书等相关书面材料,切实保护所涉及的乡镇、村集体和权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会充分征求自然资源、财政、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和所在乡镇政府意见,对实施方案内容进行充分论证,确保选定拆旧地块符合相关政策和部省相关文件要求,复垦方向合理可行。
我市目前正在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全面推动产业建设和经济提升。在桃花源旅游度假区,形成了桃花源泽云·云舍风俗文化村等一批富有农耕文化主题特色的精品民宿,这些特色民宿正是利用这些有价值的“空心房”精心打造。桃花源旅游度假区汤家山村还专门成立了归园居农宅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利用自家闲置农宅发展农家餐饮和乡居民宿,打造特色民宿产业集群,助力乡村振兴。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空心房”整治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期盼一如既往地关心、重视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帮助。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8日
签 发 人:张辉 联 系 人:陈永国
联系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507368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