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自然资建复〔2023〕1号B类
(此回复件公开)
吴桂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减轻基层耕地恢复资金压力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常德是耕地保护大市和粮食生产大市,2022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耕地保护底线目标651.98万亩,并逐年下达耕地恢复任务用于补齐上轮规划耕地保有量缺口。2022年和2023年,省政府下达我市耕地恢复任务分别为7.81万亩和8.43万亩,约占全省总任务的15%,任务量居全省之首。为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恢复工作,切实减轻基层资金压力,我们积极履责,会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开展了耕地恢复专题调研,积极向上呼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一、关于耕地地类调查
按照国家三调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地类认定细则》和《湖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方案》要求,第三次国土调查地类认定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以实地现状为准。在实地调查过程中,并不仅仅将正在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认定为耕地,宽度<1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暂时休耕、过去是耕地因其他原因撂荒但耕作层未遭破坏的土地按照要求也认定为耕地。因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相关地类最小调查上图面积为400平方米,设施农用地最小调查上图面积为200平方米,所以在实际调查过程中,小面积的地块会被取舍或者合并。临澧县在第三次国土调查过程中,由各乡镇、村指派相关人员配合技术单位人员完成全流程调查,阶段性调查成果均与各村、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了核实确认。第三次国土调查后,按照部、省统一部署,每年都将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如调查成果确实存在误差,根据相关技术规程和标准,可以申请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
二、关于综合利用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7〕423号),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灾毁耕地复垦等土地整治工作。我省正在集中财力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目前,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暂不能用于耕地恢复。我们已向省级建议整合涉农资金,把恢复耕地工作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起来,从省级层面出台政策,允许把现状耕地周边的恢复资源纳入高标准农田选址范围,减轻基层资金投入压力,统筹考虑耕地恢复后的水系、道路建设,提升恢复耕地质量,推进恢复耕地工作。近日,省级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湖南省耕地恢复工作指南》,考虑将耕地开垦费、跨县指标调剂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社会资本等纳入耕地恢复资金来源。
三、关于恢复耕地资金来源问题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在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支持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土地管理职责。2010年财政体制改革实行省直管县后,市本级不再承担实行省直管县的县(市)财政资金扶持责任,不再对县级经常性项目给予补助。
目前,我市耕地恢复资金来源以县级财政投资为主,主要采取以奖代投的方式,奖补资金200-1500元/亩,不足部分由乡村两级自筹,给村级组织带来较大经济负担。今年1月,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省人大代表王先波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建议,建立恢复耕地资金补助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我们将继续积极向上呼吁,多渠道反映基层实际困难,建议从省级层面建立恢复耕地资金补助激励机制,出台恢复耕地补助办法和激励措施,切实减轻基层资金压力。经对接了解,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积极对接省财政厅,争取建立省级资金补助激励机制。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7日
签 发 人:张 辉 联 系 人:温新霞
联系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1354979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