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表
报送单位(盖公章): 时间:2022年6月22日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 内容说明 | 依据和理由 | 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 | 常德市本级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 | 2022.12底 | 2021年11月1日已完成听证 |
2 | 编制或者修改国土空间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 | 常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 利用、修复的行动纲领,是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 | 2022.12底 | 拟于2022年11月举行听证 |
3 | 制定或修改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根据新时代国土空间规划的新理论、新要求,在《常德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基础上,修订出台《常德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 涉及社会重大公共利益 | 2023年底 | 拟于2023年12月举行听证 |
4 | 制定或修改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 与上位法相冲突,需要修订。 | 涉及社会重大公共利益 | 2022.12底 | 拟于2022年11月举行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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