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
现将《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10日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起草单位 | 标准 | 是否需听证 |
1 | 常德市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 | 开发利用科 | 1、主要法律、法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64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7]163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77号) 2、主要技术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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