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局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大学习、大检查”活动
9月19日,津市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宣讲、大学习、大检查”活动。津市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志昊应邀作主题宣讲,津市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振基主持。
李志昊同志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内涵及深刻影响、常德市贯彻落实情况、具体政策规定解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继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用贴近实际的警示例子充分显示出了此次廉政教育警示提醒功能,并结合市自然资源局实际强调要谨防违规使用车辆、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给全体干部职工绷紧了纪律作风这根弦。
胡振基同志在主持讲话中指出,此次宣讲活动讲得全、讲得深、讲得细、讲得实、讲得管用,让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了认识、掌握了政策,学到了知识,明白了重点。就如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涉八项规定问题存在的长期性、反复性,务必继续高度重视。二是要深入学习。要认真学习八项规定、准则条例等党纪法规,通过全面学与重点学,集体学与个人学,深入领会规定精神。三是要彻底整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彻底整改存在问题,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四是要持之以恒。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领会此次宣讲活动的精神,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指导工作实践,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津市市自然资源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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