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沅江干流自然资源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湖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湘政发〔2020〕8号)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沅江干流自然资源开展首次登记,与沅江干流在空间上交叉重叠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大中型水库一并开展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7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 沅江干流登记单元;
2、 湖南沅陵国家森林公园登记单元;
3、 沅水辰溪段鲌类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登记单元;
4、 沅水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登记单元;
5、 湖南泸溪武水国家湿地公园登记单元;
6、 湖南嵩云山国家森林公园登记单元;
7、 桃花源风景名胜区登记单元。
以上登记单元涉及13个县市区(具体见附件)。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登记机构按照“通告-地籍调查-审核-公告-登簿”的程序开展此次确权登记工作。
三、登记内容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 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 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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