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8月25日上午在我局513会议室举行了《常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听证会。听证会应到听证代表28人、实到28人,针对28名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一、采纳的意见
1、新设的区块应考虑避免重要旅游资源和重要景区。
对新设的开采规划区块,我局组织技术单位与县自然资源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对设置的范围已与各类自然保护地、各类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区衔接,在各类保护区内不设置开采规划区块。
2、绿色矿业转型发展,矿业旅游也是应考虑的,应配套完善,矿业旅游是规划考虑的点,而且市场前景很大。
在“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章节中增加相关矿业旅游内容。“澧县火连坡镇三元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区块规划闭坑后复垦为矿山公园。
3、涉及到自然保护地,石门的地下热水开采规划区块与仙阳湖保护范围有重叠。
拟对“石门县维新镇热水溪地下热水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范围进行调整,避开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此为历史遗留问题,该探矿权设置在前,保护区设置在后,且湿地公园保护方案内也规划了相关地热开采区段。
4、澧县永兴石膏矿与澧州涔槐国家湿地公园现阶段范围有部分重叠。
澧县永兴石膏矿为省级发证的现有矿山,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县政府未下达关闭决定书,本轮规划设置为保留采矿权。自然保护地正处于整合调整阶段,矿产规划将与林业相关规划衔接,在保护区调整前不进行矿业活动。
5、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建议不纳入合口石膏矿区。
将规划文本中“合口石膏矿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改为“赵家坪石膏矿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程”。
6、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保护方面,要强调林业、水利、应急等部门在统一协调下总体推进这项工作,总体要求是充分利用资源,不搞重复建设。
已在规划中增加“与各部门加强沟通衔接,统筹推进”等内容。
7、涉及到耕地情况的要论证。
对新设区块进行实地调查,查询区块与基本农田重叠情况,对占用基本农田的新设区块(鼎城区蔡家岗镇董家咀水泥用石灰岩矿)进行论证,区政府已出具相关情况说明。
8、多听取当地意见。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听取各个代表、矿区周边群众意见及建议,在矿权投放前,组织各个部分实地调查并征求意见,做到矿地协调发展。
9、自然资源部门与交通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关于市内高速公路建设问题方面在规划中的体现。
在规划编制中,积极与交通部门衔接,在规划的高速公路矢量范围形成前后及时对接。
10、文本第9页“基本原则”部分。建议增加一项原则坚持精深加工带动、高效利用资源,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效益为目标,实行精深加工带动矿产资源开发,依托优势矿产逐步建立矿产品从中间产品到终端产品的全产业链,培育一批龙头企业。
已在“基本原则”章节增加相关内容。
11、文本第21页“矿业产品结构转型升级”部分。建议以表格形式列出岩盐、石膏、硅砂、膨润土等每项矿产资源全产业链开发方向。同时明确:限制单纯原矿开采项目和简单粗加工项目,鼓励精深加工项目,实行精深加工项目优先设置采矿权,以促进矿产资源的高效利用,提高我市资源开发产业级次。
已在“矿业产品结构转型升级”章节增加相关内容。
12、“(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中,建议将“严禁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开采固体矿产”表述调整为“严禁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确需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除外。”
已按听证意见修改。
13、“(三)严格规划准入管理”中,建议在“3.开采方式”中,增加“开采过程中涉及矿井地下涌水的要采取科学处置措施,确保矿井地下涌水不造成次生环境污染问题。
已按听证意见修改。
14、“绿色矿山建设”中,建议将“保障措施”的“2.严格监督考核。市局由相关人员组成专门的绿色矿山建设考核小组……”,修改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联合有关市直部门,组成专门的绿色矿山建设考核小组……”,建议通过部门联合监督考核,严格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已按听证意见修改。
15、“六、重点项目”中,建议增加“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类别。
已按听证意见增加“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示范项目”。
16、P24-专栏六常德市矿产资源开采准入要求中,只有第18点提到水土保持,且未对其要求进行说明,建议将水土保持单独列为一栏,并明确三点要求。
已按听证意见补充水土保持相关要求。
16、P29-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中,在落实“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的要求后,加入“强化落实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减少人为水土流失”。
已按听证意见补充相关内容。
17、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对开采总量和矿山数量调控审查审定时,必须对矿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脆弱且建设业主又无力进行绿色矿山建设的采矿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从严把关。
截止2022年底,全市生产矿山需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2022年底以后复工投产的矿山,按照新设矿山要求建设绿色矿山,建成之前不得生产。
18、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中,建议补充矿山废弃或矿山闭坑时,强制建设业主及时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土地复垦复绿等治理义务的约束要求。
矿山废弃或闭坑时,原矿业权人应落实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和土地复垦复绿等治理责任,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19、桃源县对理公港镇杨公桥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拟规划开采区进行了前期资源勘查,经钻探取样化验有硫化物超标现象,不适合新设采矿权,为该县已请示省自然资源厅,取消该规划区块,同时增加桃源县九溪镇白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可开采规划区块。
县级砂石土矿专项规划正在修改完善,区块的删减在专项规划中体现,专项规划修改完善、复核通过后的成果将直接纳入市级规划。
20、建议石门县境内8家石膏矿,规划期末关闭退出问题,在政府没有做出关闭决定前不要表述为关闭退出。
各级人民政府已作出关闭决定或拟关闭的矿业权,则关闭退出;已批复整合的,按整合方案规划,其余的建议保留。
21、建议宏祥重晶石矿先不纳入关闭退出之列。
各级人民政府已作出关闭决定或拟关闭的矿业权,则关闭退出;已批复整合的,按整合方案规划,其余的建议保留。
22、仙阳湖湿地范围内热水溪开采范围应优化。
对石门县维新镇热水溪地热开采规划区块范围进行调整,避开仙阳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区。
23、“湖南省石门县东山峰滑石矿枫箱坡矿段详查”勘查区块与饮用水源保护区部分重叠。
已调整“湖南省石门县东山峰滑石矿枫箱坡矿段详查”区块范围。
24、开采规划区块占用资源量数据的采集时间应截止到2020年12月底,涉及临澧县的数据需对应修改。
已按听证意见作相应调整。
25、“CQ142六合”区块的备注“规划期末关闭退出”删除。
各级人民政府已作出关闭决定或拟关闭的矿业权,则关闭退出;已批复整合的,按整合方案规划,其余的建议保留。
26、“CQ072樟树垭”区块的最低开采标高应由+150调整为+120;“CQ073白岩”区块的开采主矿种应由建筑用砂修改为建筑用砂岩。
县级砂石土矿专项规划正在修改完善,区块的相关信息在专项规划中体现,专项规划修改完善、复核通过后的成果将直接纳入市级规划。
27、部分开采规划区块需添加备注内容。
已按听证意见作相应调整。
28、建议在临澧县新增一处水泥配料用页岩矿开采规划区块,目前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和县政府签订《关于临澧绿色建材产业园二期项目投资协议》)。
新设的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需有县级人民政府明确意见,并在《规划》专家评审前确定新增区块。
29、临澧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因现有矿区内的矿石镁含量超标,拟向西扩界。
扩界应符合规划相关要求,并在《规划》专家评审前确定。
30、建议在区块表中删除“澧县太清乡探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该矿因自身原因,自行向澧县人民政府申请关闭,现已关闭注销到位。
县级砂石土矿专项规划正在修改完善,区块的删减在专项规划中体现,专项规划修改完善、复核通过后的成果将直接纳入市级规划。
31、建议将专栏十《常德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工程》中“澧县金辉石膏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年产3*4000万m2纸面石膏板生产线项目”重点工程删除。
已按听证意见进行修改。
32、建议将“湖南博远化工有限公司澧淞重晶石矿”设置为保留。该矿山一直处于基建状态,未正常生产。
各级人民政府已作出关闭决定或拟关闭的矿业权,则关闭退出;已批复整合的,按整合方案规划,其余的建议保留。
二、部分采纳的意见
1、部分规划区块与我市天然林、公益林重叠。
桃源县、石门县林业部门已出具相关说明,同意先纳入规划。鼎城区、澧县、临澧县新设的开采规划区块未占用国家Ⅰ级公益林,未占用国有国家Ⅱ级公益林,拟新设的矿山规模为中大型,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汉寿县未新设一二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仅设置1个金矿区块,该矿山为现有矿山,地下开采。
2、关于重点矿种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主要矿产设置了最低开采规模,其中重晶石矿10万吨/年(新设)、3万吨/年(已设),石膏10万吨/年(新设)、5万吨/年(已设)。市级规划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不低于省级规划要求,故对重晶石矿的生产规模按照10万吨/年(新设)、3万吨/年(已设)设置,石膏矿按照20万吨/年(新设)、5万吨/年(已设)设置。
3、建议将“桃源县太平寺矿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规划区块纳入《常德市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及绿色矿业示范区表》(附表9)、《常德市矿产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表》。
已将该区块纳入重点开采区。
三、未采纳的意见
1、石门县金山矿业及宏祥重晶石规划区块与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阶段范围有部分重叠。
石门县金山矿业及宏祥重晶石位于石门县太平镇、子良镇,与张家界大鲵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距离较远。后期将继续与林业部门核实,避免矿产开采对保护区造成破坏。
2、关于规划准入管理。
矿山生产的前提是证照齐全,矿山应符合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要求。
3、桃源县除砂石土矿外原则上不超过10家。
新设区块是否设置、现有矿权是否退出,需有县级人民政府明确意见。若无,则不新设或保留。
4、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力促进了新安镇的经济发展,资源优势较明显。现砂石资源市场紧俏,建议增加砂石土矿权数量。
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需考虑总体布局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新安镇已设置了“临澧县胡家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白岩寺建筑用砂岩矿”及“樟树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共3个砂石土开采规划区块,均为大中型矿山,其中“胡家湾”区块拟设生产规模为900万吨/年,可满足砂石骨料供应。
5、建议尽快批复县级砂石土矿专项规划。
受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省国土资源规划院在2021年8月26日发布了“关于修改完善县级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的函”,专项规划由编制单位修改完善后,报省规划院复核。以县为单位,完成省政府安排部署的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并通过整治验收后,再批复专项规划。
6、合口石膏矿资源丰富,矿石质量好,产品应用广发,矿石加工产业基本集中在合口镇。现许多石膏矿山保有资源不足,资源得不到保障,导致许多下游企业无产品加工而倒闭。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71号),严格限制煤、铁、钒、石膏、硫铁矿开采。石膏矿作为限制性矿种,原则上不得新设,已有矿山不得扩界。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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