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荷花三组棚改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单(常政征补字〔2020〕33号)的决定
2020年7月21日,常德市人民政府作出了荷花社区三组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单(常政征补字〔2020〕33号)。因作出该审批单前,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申请召开听证会,且听证会未召开完毕,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我府现决定撤销荷花社区三组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批单(常政征补字〔2020〕33号)。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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