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 证明事项 | 证明用途 | 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实施状态 | 办理指南 |
1 | 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 | 新设釆矿权登记、釆矿权变更登记 |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附件2 采矿权申请资料清单及要求”( 国务院部委文件) |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自持 | 保留 | |
2 | 勘查许可证(原件),领证时提交勘查许可证注销证明 | 新设釆矿权登记 | 《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二、规范采矿权新立、延续审批登记管理(十一)非油气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准予采矿权新立登记后,申请人应申请注销原探矿权,并凭探矿权注销通知(证明)领取采矿许可证。油气探矿权申请采矿权的,勘查登记与采矿登记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的,需同时提交探矿权变更缩减面积或注销申请;勘查登记与采矿登记不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的,准予采矿权新立登记后,申请人应申请注销原探矿权或变更缩减原探矿权面积,凭注销通知(证明)或变更缩减面积后的勘查许可证领取采矿许可证。(国务院部委文件) |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自持 | 保留 | |
3 | 户籍证明 | 户籍证明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信息查询、继承受遗赠手续时,身份号号码、姓名等身份证明信息变更后证明为同一人。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安机关 | 保留 | |
4 | 生效法律文书 | 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信息查询、继承受遗赠手续时,证明成年人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民法典》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法院 | 保留 | |
5 | 监护人关系证明 | 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信息查询、继承受遗赠手续时,证明监护人身份。 |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法院 | 保留 | |
6 | 立案受理通知书 | 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动产信息查询时,证明利害关系人身份。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证实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二)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三)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第九十八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查询申请书;(二)查询目的的说明;(三)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四)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法院 | 保留 | |
7 | 亲属关系证明 | 办理继承受遗赠手续、不动产信息查询时,证明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安机关;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单位。 | 保留 | |
8 | 出生医学证明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医院 | 保留 | |||
9 | 收养证明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民政部门 | 保留 | |||
10 | 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 办理继承受遗赠手续时证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已死亡。 |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安部门/医院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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