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关系 | 基本编码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行使层级 | 特色目录 | 目录状态 | 事项版本 | 业务指导部门 | 设定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独 | 432015034W00 | 自然资源政策宣传 | 公共服务 | 市,县,省 | 在用 | 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2 | 独 | 432015035W00 | 开展全国土地日、全国测绘法宣传日、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 | 公共服务 | 省,市,县 | 在用 | 6.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1、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2、2002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修订,2004年原国家测绘局将每年的8月29日定为全国测绘法宣传日。3、从20世纪90年代起,在4月22日举办世界地球日活动。 4、全国防灾减灾日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而设立,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 | 独 | 432015101W00 | 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使用服务(天地图) | 公共服务 | 省,市,县 | 在用 | 6.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1、《地图管理条例》第6条 国家鼓励编制和出版符合标准和规定的各类地图产品,支持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加快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地理信息深层次应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实现地理信息数据开放共享。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 |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4 | 独 | 432015102W00 | 标准地图服务 | 公共服务 | 省,市,县 | 在用 | 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1.《地图管理条例》第11条 在地图上绘制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应当符合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2.《地图管理条例》第1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地图,供无偿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收集与地图内容相关的行政区划、地名、交通、水系、植被、公共设施、居民点等的变更情况,用于定期更新公益性地图。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更新资料。 |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5 | 独 | 432015103W00 | 非涉密测绘成果提供 | 公共服务 | 省,市,县 | 在用 | 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3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工作,通过提供公众版测绘成果、保密技术处理等方式,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14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加工和编制工作,并鼓励公众版测绘成果的开发利用,促进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 |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6 | 独 | 432015301W00 | 地质灾害预报 | 公共服务 | 省,市,县 | 在用 | 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17条 国家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 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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