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下沉事项指导目录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下沉事项指导目录 | ||||||||||||||||
序号 | 实施 主体 | 基本 编码 | 事项名称 | 事项 类型 | 行使 层级 | 设定 依据 | 乡镇(街道) (√) | 村(社区) (√) | 备注 | |||||||
下沉方式 | 承接 部门 | 办理 深度 | 下沉方式 | |||||||||||||
直 接 赋 权 | 委 托 下 放 | 服 务 前 移 | 直 接 赋 权 | 委 托 下 放 | 服 务 前 移 | 办 理 深 度 | ||||||||||
1 | 市不动产 登记中心 | 715001007 | 不动产产权注销登记 | 行政 确认 | 市、县级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定。 | √ | 乡镇 (街道) | 办结 | |||||||
2 | 市不动产 登记中心 | 715001014 | 不动产抵 押登记 | 行政 确认 | 市、县级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定。 | √ | 乡镇 (街道) | 受理 | |||||||
3 | 市不动产 登记中心 | 715001007 | 不动产转移登记(忆缴清税费) | 行政 确认 | 市、县级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定。 | √ | 乡镇 (街道) | 受理 | |||||||
4 | 市不动产 登记中心 | 715001007 | 不动产变更登记 | 行政 确认 | 市、县级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定。 | √ | 乡镇 (街道) | 受理 | |||||||
5 | 市不动产 登记中心 | 715001015 | 不动产更正登记 | 行政 确认 | 市、县级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定。 | ||||||||||
6 | 市不动产 登记中心 | 715001017 | 不动产预告登记 | 行政 确认 | 市、县级 | 《物权法》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条656条) | √ | 乡镇 (街道) | 办结 | |||||||
填表说明:1.下沉事项名称,以省政务一体化平台事项目录库名称为准,目录库没有的以部门通用规范名称为准(事项类型、行使层级等信息对应栏目据实填报); 2.下沉方式包括:直接赋权、委托下方放、服务前移等方式; 3.下沉层级含多镇(街道)、村(社区)两级; 4.承接部门为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等; 5.办理深度包括:办结、办结(出证)、代办、受理、受理(初审)等情况。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