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湘澧盐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DB43/T 2889—2023)要求,现对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湘澧盐矿(以下简称“该矿山”)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分期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一、主要修复工程:本期(2016年7月至2026年7月)累计投入492.47万元用于相关冒卤区的恢复治理及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重点对地裂缝治理区的回填复垦、废弃井组封堵以及房屋搬迁等,并实施了水、土检测和矿区地面变形监测等工程。
二、修复完成情况:该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对照《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湘澧盐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简称“方案”)基本实施到位。其基金计提情况符合方案要求。
三、修复验收结论: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审核,认定该矿生态修复分期验收合格。
以上修复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电话:0736-7261089,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877号)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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