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石门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大理石矿 矿山生态修复关闭验收情况的公示
根据《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验收规范》(DB43/T2889-202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办发〔2021〕39号)等文件精神,经矿山企业申请,我局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以及相关专家对石门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大理石矿矿山生态修复关闭情况开展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山概况
该矿位于石门县城西北,位于石门县太平镇苦竹坪社区和子良镇新道湾村,采矿权人为石门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4307002009097130035534。开采矿种为建筑用大理石,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区面积0.1075平方公里。
二、生态修复工程及后期管护情况
矿山闭坑后,采矿权人按照《石门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综合防治方案》(以下简称“综合防治方案”)及矿山实际情况,先后投入22.8万元实施了排水沟、挡墙、防护栏网及复垦复绿等一系列生态修复工程,矿山企业与苦竹坪社区和新道湾村签订了管护协议,基本满足后期管护条件,确保修复成效可持续。
三、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实地核验:认为石门县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大理石矿已按该矿综合防治方案及相关要求治理到位,基本达到闭坑生态修复验收标准。结合石门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初验合格意见、矿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和村民代表的反馈意见以及专家组一致通过其评审,综合以上意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原则通过其生态修复关闭验收。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监督电话:0736-7262950
联系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877号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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