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临聘人员招考公告
因工作需要,并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现面向社会招考27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招聘数量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27名,其中:不动产登记岗位22名、档案整理岗位5名。
三、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3、身心健康;
4、符合所报名岗位需要的条件与要求。
(二)具体条件(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 27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00;
2、报名地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常德市政务中心附楼3楼308室);
3、报名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质资格证书、2张1寸彩色照片及相关经历证明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咨询电话:0736—7257028。
(二)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在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的指导下,具体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实施。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组织实施。
(五)递补:有体检不合格者,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
(六)考核:身体检查合格人员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确定临时工作人员拟聘人选: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审批:公示无异议,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备案后,办理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上岗协议等聘用手续。
(九)工资待遇:试用期为3个月,实发工资不少于1800元(含五险手续);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执行相关政策与文件。
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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