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澧县闸口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湖南省澧县闸口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予以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矿管科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36-7765172
邮 箱: 370462134@qq.com
附件:澧县闸口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pdf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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