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评审专家组对湖南省城市地质调查监测所、常德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编制的《石门县松林西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汉寿县大桥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临澧县观音洞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陈遴旭
电 话: 0736-7261089
电子邮箱:cdstxfk@163.com
附件:1. 湖南省石门县松林西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脱密版.pdf;
2. 汉寿县大桥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生态修复报告(公示脱密).pdf;
3. 湖南省临澧县观音洞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脱密稿).pdf;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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