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开展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县级验收
近日,石门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县林业局、水利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专家及相关乡镇政府(农林场)、村(社区)负责人,对2022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了县级验收。
该项目为澧水流域(石门-津市段)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子项目,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采取“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措施,通过对废弃建筑物拆除、土壤重构及种植复绿等进行生态重建,于2022年完成了夹山、磨市及洛浦寺林场等三个乡镇(农林场)16个图斑的修复任务,修复面积321.45亩,其中新增耕地117.6亩、林地195.45亩、其他用地8.4亩。
此次验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和会议讨论等方式进行,通过对项目工作量完成情况、工程质量和治理成效等进行检查,验收组经充分讨论,认为该项目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县级验收。
通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有效消除了废弃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极大改善了项目区周边生态环境。同时,结合当地气候、土壤条件,将地势较为平坦、耕作层土壤有保障的区块恢复为耕地;将坡度稍陡的区域恢复为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种植无患子),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石门县自然资源局 刘波 谭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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