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连续11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2015年,石门县虽然遭到多次暴风雨的袭击,引发多种地质灾害,由于防治得力,未造成人员伤亡。这也是该县连续11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
石门县地处湘鄂交界大山区,地质结构比较复杂,地质灾害频发,是湖南省14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县之一。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塌陷等地质灾害隐患无时不在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了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石门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把地质灾害降低到零点。每年,县、乡(镇、区)、村(居委会)都要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实行奖惩。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领导,把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地质灾害群防群治,保证防治工作政令畅通,不准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内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不准在地质灾害隐患区组织集会、旅游等公众活动,所有矿山必须实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
石门县国土资源局对全县28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专人负责,每年都要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竖立或更新地质灾害警示牌,制定群众避让地质灾害路线和选好灾民安置点。进入汛期后,县政府成立由政府牵头,国土、水利等部门参加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急指挥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不断完善值班地质灾害预报、速报、巡查等7项制度,县国土资源局、乡镇国土资源所实行24小时值班,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地质灾害重点区进行排查,实行多方监控,一旦发现险情预兆,迅速上报,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分队赶赴现场排除隐患,组织群众撤离。由于措施得力,11年来,石门县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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