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到位
今年,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县委常委会、政府编委全会就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立进行专题研究,下发了《中共澧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
通知要求,将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权登记职责划入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国土资源局挂“澧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监督管理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原地籍股更名为权籍股,撤销房管局交易办和国土资源局交易中心,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中心定编90人,从县国土资源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划转11名,从县房地产管理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划转59名,从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划转4名,从全县事业编制总额内调剂1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设主任1名。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县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交流有关情况,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及意见建议等,通过各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和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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