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国土资源局加强矿山执法检查
近日,澧县国土资源局按照县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工作思路,大力开展矿山执法检查,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开采工作,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与保护,严肃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妥善处理开采后续恢复,保障县乡经济与生态可持续协调发展。
一是责任到位。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对矿山企业进行“一矿一人、一矿一策”的专项督导。局班子成员亲自到所包矿山,向矿山业主当面讲清矿山资源开发、管理和保护相关政策法规,促使矿山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投入整治工作。
二是监督到位。全面落实“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局班子成员对所包矿山进行高密度督导检查,矿管、执法股室组成联合巡查队伍,对矿山集中镇街进行高频率检查,各基层所把辖区内矿山集中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动态巡查重点,对一级巡查区要每个星期重点巡查一次,对二级巡查区要每15天巡查一次,对三级巡查区要每一个月巡查一次。充分发挥村、组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的作用,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建立巡查台账和登记卡,并对每次巡查的时间、发现违法行为的情况、制止情况、处理意见、处理结果进行详细登记。
三是整改到位。结合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既对矿山持证情况、安全隐患、地灾隐患、环境污染等进行逐项清查,也对矿山资源存量、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往整改执行情况等进行盘查摸底,登记造册细化到企业,分类确立整治意见。在各单位之间实行矿产执法监察信息共享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采情况通报制度,矿产企业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制度,将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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