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颁发首批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
近期,津市市举行首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仪式。津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为药山镇白云山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颁发了首批6本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这标志着农村集体土地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合法身份,也标志着津市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进入全面发证阶段。
农村集体土地是广大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最重要的不动产物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是摸清土地家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明确集体土地的权属、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工作自开展以来,津市市不断优化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合理分配工作任务,遴选作业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统一进度调动、统一规范技术、统一技术指导、统一质量检查,高效完成资料收集、档案扫描、底图制作、成果核实确认等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市4个乡镇5个街道1个农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下一步,津市市将以首证颁发为契机,持续加快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强化成果更新应用,全力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
(津市市自然资源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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