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定位(二)
走上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要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将“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放在党的二十大对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部署要求中去理解和实践。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空间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区域分化明显,区域、城乡、陆海空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亟待解决。自然资源工作着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就是要按照党的二十大要求,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服务重大战略实施和区域协调发展,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主动担当、有效作为。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要健全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制定差异化政策。基于自然地理格局、人口经济分布和城镇化阶段等特征,统筹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优化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空间格局。依托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整体考虑区域要素配置,形成承载多种功能、优势互补、区域协同的主体功能综合布局。对此,重点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传导落地有效机制。结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优化调整县级行政区主体功能定位,结合市县规划因地制宜细化乡镇主体功能定位,合理划定规划分区,探索在详细规划中传导落实主体功能战略的具体路径。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要着力推动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融合的空间格局。围绕区域重大战略,推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改革完善详细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制度,有序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分区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引领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形成乡村产业集中布局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围绕构建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空间管控要求,系统解决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空间的矛盾冲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其中,要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动“耕地下山、林地上山”,使农业生产空间布局更加符合自然规律;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着力优化生态空间;推动城镇建设向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质量转变,加快构建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城镇空间。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要推动陆海一体化发展,实施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国土空间新格局。陆海统筹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实现陆海一体化发展的根本途径。准确认知陆海自然地理、自然环境、生态系统之间既相互影响又高度关联,把握陆海的主要功能定位,强化陆海空间功能协同。立足陆海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系统谋划陆海资源开发利用,统筹布局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工程。立足沿海地区陆海相济的发展特征,统筹近海、海岸线、海域和海岛空间综合管理,系统考虑陆海资源开发利用空间需求,合理有序和节约集约利用陆海空间各类资源。基于陆海统筹优化海洋空间格局,要推动海洋经济深度融入区域重大战略,明确重点行业用海的空间准入、空间布局、集约用海要求,提升陆海协同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作为持续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离不开坚实的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对此,要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国土空间规划法以及相关立法工作,与执法督察协同,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同时,统筹推进科技研发、技术攻关、创新平台、标准体系、人才工程和学科建设,赋能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智慧国土建设与应用,全面建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为基础,推动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转型。
知责思进,积沙成塔。我国首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对国土空间作出全局安排,建立以“三区三线”为核心管控的长效管理机制,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时下最紧迫的就是要全面贯彻实施全国规划纲要,加快推进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与监督管理,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做好空间保障。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新征程充满光荣和梦想,我们需要保持战略定力,加快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为美丽中国建设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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