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部机关各司局: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0月1日施行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自然资源部
2022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部机关各司局:
《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0月1日施行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同时废止。
自然资源部
2022年9月23日
版权所有: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备案序号:湘ICP备2024040337号-1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技术支持:常德市数据局(常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单位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877号 电话:0736-7261571
湘公网安备: 43070202000682号 网站标识码:4307000019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