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不与粮争地......中央一号文件这些提法值得关注
精彩导读
2月22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这是21世纪以来第19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文件指出要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对耕地保护提出具体要求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
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不与粮争地
......
详细内容如下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
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
改进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
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
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
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阶段性任务
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地要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提升耕地地力等级。
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
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
加快发展设施农业
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
乡村振兴
推动脱贫地区帮扶政策落地见效
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
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各地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
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继续支持创建一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
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
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
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
健全乡村建设实施机制
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
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严格规范村庄撤并。推动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抓好农村改革重点任务落实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
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
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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