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统筹推进地勘单位改革,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地勘单位改革指导、业务引领、监管服务方面提出要求。
《指导意见》要求,地质勘查行业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按照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把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作为重点工作事项,与其他部门协调谋划,切实深化地勘单位改革,促进发展。
《指导意见》在地勘单位改革指导、业务引领以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监管服务方面具体作出要求。在地勘单位改革指导方面,一是要积极稳妥推进事企分开,不立不破、先立后破。明晰地勘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将地勘单位明确为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和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支撑的两类事业单位。二是要求自然资源系统要支持改革,在提供矿业权区块建议、参与勘查成果收益分配方面探索激励政策,支持地勘单位依法盘活土地,同时积极争取其他部门在人员安置、社会保障、国有资产、财税等方面政策支持。
在地勘单位业务引领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协调、指导地勘单位,抓住机遇,按照功能定位,在服务生态文明、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地勘单位不断加强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装备研发能力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地质勘查行业监管与服务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地质勘查活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维护行业秩序,为地勘行业发展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发展空间,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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