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用地支持政策 增加健身设施供给
——国新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答记者问摘登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本文摘登的是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负责人刘彦在会上答记者问内容。
记者:目前还存在着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不足的问题,为了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在用地保障上有哪些支持政策?下一步在推动《意见》落实方面还有哪些工作考虑?
刘彦:解决群众去哪儿健身的问题,绕不开的肯定是“地从哪儿来”。《意见》明确提出要增加健身设施的有效供给,补齐群众身边健身设施不足的短板,从四个方面给出了比较具体的用地支持政策:一是盘活城市空闲土地;二是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三是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四是倡导复合用地模式。
这四个方面的用地支持政策怎么理解,我想主要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降低用地门槛。比如:《意见》里提到的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可以依据临时建设的办法来管理。比如:在不妨碍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河道、湖泊、滩地建设健身步道。再比如:在鼓励复合用地方面,可以采取与具备相容性用途的土地产权人达成协议的方式用地。二是降低用地成本,提高用地效率。比如:《意见》里提到的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可以先租后让,达到约定的年限使用条件以后可办理协议出让手续,不用再办理招拍挂手续;依法应该以招拍挂方式供应的经营性健身设施用地,如果用先租后让方式,可能在租赁这个环节就要走招拍挂。相信通过这四个方面的用地政策,可以比较有效地支撑和推动解决健身设施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从而补齐短板。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初步打算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意见》:一是指导地方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贯彻好《意见》,切实落实上述四方面的用地支持政策;二是配合体育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空闲地、边角地调查摸底,以及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编制等工作;三是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把体育场地设施的布局、总体要求以及相关指标进一步明确地提出来,并通过详细规划落地,同体育设施建设相关的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四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土地审批管理方式改革,在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陈琛 整理)
注:原文地址:http://www.mnr.gov.cn/dt/ywbb/202010/t20201016_2565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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