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地区涉及各类保护区170个矿业权全部退出
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不再新设矿业权
记者日前获悉,目前秦岭地区涉及各类保护区170个矿业权已经全部退出。
按照12月1日正式实施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秦岭地区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重点保护区不得进行与其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开发建设活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内严禁勘探、开发矿产资源和开山采石,秦岭主梁以北的秦岭范围内禁止开山采石,今后不再新设矿业权,已设矿业权限期退出。
目前,秦岭地区涉及各类保护区的170个矿业权已经全部退出。陕西省对秦岭地区一般保护区内的矿山,淘汰关闭一批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的矿山企业,同时建设一批技术先进的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绿色矿山,逐步在秦岭地区形成一批布局合理、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绿色矿山。
据了解,针对秦岭地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陕西省印发了《陕西省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开展了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有效推进了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工作。近期,陕西省将在全省国土空间规划框架范围内,编制秦岭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规划。
注:原文地址http://218.75.139.102/zrzyhghj/sj2019/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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